累进税制和公司权利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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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一听到上诉公司权利,或视为法人的企业的权利, 对于我们应该如何调节自己的税务事务这个问题,就会产生一种错误的循环论证。“私人财产是一项法律公约,一部分是由税收制度来定义的;因此,税收制度不能通过观察其对私人财产的影响来进行评估,应该作为有独立的存在并且有效的制度来评估。”
如果一个人相信社会财产的分配和公司本身的规约性,那么甚至还有一种关于企业产权的双重规约。公司不是事前的权利享有者,因此它需要获得“社会许可经营”。
摘要——累进所得税的理念在经济社会中被广泛接受。本文的目的是揭露累进税制的谬论,论述它伤害了那些挣的最多以及支付更高的税收的人,以及那些如员工等低税收的人。在描述了不合理的样本累进税制之后,文章得出结论任为累进税是进步的障碍,以及一种减少效率,创新,创造力,和经济增长的方式。
累进税谬误与公司权利
同样,每当人们听到关于我们应该如何监管其税务事务的问题,对公司权利或被视为法人的公司的权利提出上诉时,就会犯循环推理的错误。“私有财产是一种法律惯例,部分由税收制度定义;因此,税收制度不能通过考察其对私有财产的影响来评估,因为它被认为是具有独立存在和有效性的东西。”
如果一个人既相信社会内部财产分配的传统性,也相信公司形式本身的传统性,那么在公司产权方面甚至存在一种双重的传统性。因此,公司需要获得“经营的社会许可”,而不是事前权利的持有人。一
摘要:累进所得税的概念在经济社会中被广泛接受。本文的目的是证明累进税的谬误,表明累进税损害了那些拥有或试图拥有最多和缴纳更高税款的人,但也损害了那些缴纳较低税款的人,如雇员。在提出累进税的非理性样本后,它得出结论,累进税是进步的障碍,是惩罚效率、创新、创造力和经济增长的一种方式。
导言——自古以来,政府就通过征税来支付开支。如今,几乎每个公民都将其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缴纳税款,以支付安全、司法、教育、卫生以及其他所有公共事务正常开展所需资源的公共支出。任何政府的责任之一都是提供一个有利于经济增长和机会的环境。繁荣创造这种环境的主要条件之一是税收制度,它奖励——或者至少不会过度阻碍——生产行为:
“在这个人类种族的上方,有一种巨大的监护力量,它独自承担着确保他们的满足和守护他们的命运的责任。这种力量是绝对的、微小的、有规律的、有远见的和温和的。如果它的目的是让人为成年做好准备,那它就像父母的权威一样;但它恰恰相反,它寻求让他们永远处于童年;它是只要人们只想着快乐,他们就应该感到高兴。为了他们的幸福,这样一个政府心甘情愿地工作,但它选择成为幸福的唯一代理人和仲裁者;它为他们提供安全保障,预见和供应他们的必需品,促进他们的快乐,管理他们的主要关注点,指导他们的行业,管理财产的继承权,并细分他们的继承权;剩下的是什么,但要让他们都不去思考
“生活的烦恼吗?”[2] (第318页)
税收公平是否可行?或者这只是掌权者所说的一切?要相信公平,首先必须相信道德真理的客观原则是存在的,并且在社区中是共享的。无论我们是富人还是穷人,我们都有义务相互尊重,因为我们的社交本性要求我们做到这一点。简言之,在本质上,我们是相似的,而不是不同的。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应该一视同仁?
国家在制定和颁布税收立法时必须极其谨慎。税收应该简单、公平、不扭曲;他们不应该以不同的方式给个人、公司和企业带来负担。应该记住,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是纳税人,税收影响每个人的行为、实际收入和工资;最优税收政策的设计影响到社会的所有成员。
虽然经济增长通常不是从道德的角度来讨论的,但经济增长应该被视为政府的一项道德义务,但如果没有制定一项好的政策,就会剥夺人们的机会,并为社会中最有效率的成员制造障碍。由于信息对个人能力、需求或偏好的限制,公平和效率目标之间的权衡在制定最优税收政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税收政策的重要性,税收一直是人们讨论和研究的话题。
界定问题——税务顾问和学者以及媒体和公众普遍认为,直接税应该是累进的。换言之,一个人拥有或收入越多,他或她应缴纳的税款占总收入的比例就越大。[4]
没有公正或累进税率表[5]。累进税这一概念所固有的不公正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证明。在特定税率为25%的比例税制中,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美元的主体将缴纳250美元的税款,而另一个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美元的主体将缴纳2500美元的税款。因此,两个人都将有75%的利润用于投资业务或随心所欲地消费。另一方面,如果税收是累进的,更高的税率是35%,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美元的个人将缴纳3500美元的税款,剩下的只有65%用于投资。因此,应纳税所得额越大,扣除额越大,剩余收入越低。
无论税收是按比例还是累进,收入越多的人或公司支付的越多。然而,累进税的不公平之处在于,它增加了高收入者支付的百分比。这是一种基于对正义、公平和个人权利的扭曲观点来惩罚效率的方式。因此,这只是共产主义时代的众多诉求之一,其目的过去是,现在仍然是(继承到现在),最终是以“社会正义”的名义,从资本家手中攫取收入、财富和资本,或为社区利益作出贡献。[7]
在实践中,“社会公正”一词已成为从合法所有者手中没收财富并根据政府的判断以补贴的形式重新分配财富的借口。那些声称自己有权这样做的政府无视合法收入属于获得收入的人的说法:私有财产权是人的本性所固有的,因此是不容置疑的。如果我们的两个邻居想拿走我们的一些财产,难道邻居有这个权利吗?如果不是两个,那么一群邻居呢?整个社会?
是什么赋予了一个团体任何行动的权利,而该团体的个别成员却没有这种权利?权利不是附加的;组成一个团体的两个人的权利不超过一个人。这就得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无可争辩的结论,即无论团队中有多少人,我都无权在没有你同意的情况下拿走我的财产。
毕竟,税收是一种强制支付的形式,没有人会问他是否同意纳税。然而,反对意见并不是针对作为过程的税收,也不是针对高税收与低税收,而是针对不公平税收的公平。反对意见是反对累进税。要求某些人比其他人多纳税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我们相信人人生而平等,我们都有权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难道我们不应该为这些权利和保护付出同样的代价吗?那么,除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则“社会正义”就根本不是正义。在自由经济社会中,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攀登社会阶梯,正义似乎根据人们的不同规模地位而适用于不同的结构,而不是整个社会。这就是所谓的盲目:普遍正义。
累进税率不可避免地对纳税人施加压力,要求其不要加班加点,或从生产性企业中提取资本。如果税率设置得更合理,纳税人避免支付的动机就会减少。
“高税率还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和经济问题。这就是税收对国家发展的影响……如果我们有这样一种税收,即政府在第一个工作日收取你工资的5%,第二天收取10%,第三天收取20%,第四天收取30%,第五天收取50%,第六天收取60%,你们中有多少人会在一周的最后两天继续工作?”[8]
正如富人不可能有一种正义,穷人也不可能有另一种正义一样,与其他一些无所事事的人相比,向那些冒着自身资本风险,通过辛勤工作和创造性赚取的企业家收取更多的钱,也是不公平的。市场经济的社会动态允许今天的穷人成为明天的富人。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至少都有尝试的自由,至少有些人会体验到凭借自己的优点在生活中取得成功的真正满足感。这意味着承担项目和倡议,承担风险,并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创造力取得成功。从收益中获得更多的资金,尤其是从成功的开始活动中获得更多的资金,意味着进一步增加障碍。
财富只能通过努力、储蓄和个人奉献来创造,必须每天创造财富。对每个人来说,最健康和最有回报的方法是让人们用自己掌握的手段创造自己的财富。财富创造和资本投资只发生在那些能够储蓄和投资的经济部门。这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财富的唯一途径,也是企业发展的唯一途径。
矛盾的是,尽管累进税的目的是通过补贴让收入较低的人受益,但实际效果恰恰相反(如下所述)。
雇主缴纳的税款越多,他们投资的资本就越少。因此,他们无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满足低收入群体日益增长的需求,这些低收入群体缴纳的税款较少,因此可以消费更多。那么,累进税让资金较少的人拥有更大的消费能力,这是一种谬论。即使累进税确实有助于维持高水平的就业和购买力,从而使低收入群体更愿意消费,雇主仍必须进行投资以满足这一需求。显然,当他们的大部分利润消失在税收中时,他们无法做到这一点。
此外,累进税扭曲了公司使用经济资源的效率,阻碍了工作和冒险。
因此,低产量和高需求的真正结果往往是造成通货膨胀过程的威胁,再加上累进税意味着税收对产品总价格的影响在相对和绝对方面都在增加。
政府可能不得不做出不利于公共支出的决定,简言之,削减有助于创造财富并对经济产生乘数效应的经济资本化率。它是增长的引擎,为整个国家及其所有居民带来利益。一般而言,增加税收,特别是提高最高税率,会导致所提供的商品数量减少,从而导致价格上涨,因为资源重新分配导致总体生产力下降。
众所周知,资源是稀缺的,经济政策的主要目的恰恰是优化配置资源,安排大量的人力需求。因此,通过将一直供不应求的生产要素从消费者青睐的领域转移到政治当局选择的领域,来提高产品的单位税收,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当。此外,由于工资取决于现行的资本结构,累进税很快就会倒退,以至于通过减少资本化或投资来降低收入和工资。事实上,这只会增加边缘工人继续失业的机会。
大多数税收不提供直接相关的回报。我如何衡量政府开展的所有活动给我带来的好处?我怎么知道我的邻居和我得到的福利是一样的,尤其是如果福利在一生中支付方式不同的话?当我们不能将我们的支付与某些利益相关联时,我们如何才能从纳税中获得任何满足,除非是在最普遍的意义上?如果我们仔细看,这个问题令人沮丧。另一方面,政府在补贴方面的支出超过了提供其他公共产品;或者是对社会安排的好处,那么大众的贡献应该平等地收集。个人几乎没有动力自愿为这些行动作出贡献,因为他们的个人贡献没有什么区别;仍然需要某种形式的胁迫。民主试图限制这种胁迫,要求至少大多数人赞成在少数民族自由的基础上减少这种强制行动。
最优税收——降低税率,扩大税基
“最优税收”一词对研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有人解决了什么样的税收才是最理想的吗?不幸的是,答案是“不”。早期的理论贡献都没有做到这一点,本文也无法应对这样的挑战。自亚当·斯密时代以来,甚至更早,经济学家们就开始思考和撰写税收的影响。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们经常试图描述他们认为理想的税收制度特征。史密斯(《国富论》,1776年,第5卷,第2章)列出了“关于一般税收的四条准则”:
(i) 平等:人们的纳税应与收入成比例;
(二)确定性:纳税义务应当明确、确定,而不是武断;
(三)支付便利:应在方便纳税人的时间和方式征税;和
(四)节约征税:征税不应昂贵,也不应阻碍商业发展
至少在某种程度上,税收的最优化总是一个价值问题。我们是一个多元化的文化,有着不同的哲学、道德、社会和宗教观点,影响着我们的观点。我们的经济也是多样化的。有些征税方法对一个群体来说比另一个群体更为繁重。考虑到税收本质上的消极性质和我们的多元化社会,很难确定一个广泛接受的征税计划。每个人或同质群体都觉得让其他人来承担负担符合他们的利益。
如果有人自然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理想的税制是什么?当然,答案应该是对工作收入、储蓄、投资、冒险和创业尽可能低的税率。毕竟,这些活动会产生收入和财富,影响每个人的生活,进而影响他们创造繁荣经济的行为。此外,理想税制的基准应该是与统一税率相同的税率[11]。由于自由市场竞争,环境将导致经济增长。由于经济增长具有许多正外部性,应纳税所得额将会增加,税收制度将在推动社会朝着正确方向发展方面发挥宝贵作用。储蓄和投资的累进税尤其相反,因为包括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内的所有经济理论都认为资本形成是长期增长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关键。正如美国企业研究所的两位经济学家所证实的那样:
“资本收入的高税率……与经济学文献中最优税收理论的含义形成鲜明对比。在过去三十年中,许多研究……得出结论,在大多数情况下,最优税收制度不会包括资本税……资本税会对经济体产生扭曲,扭曲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爆发。因此,即使是小规模的资本税,也会导致经济扭曲资本税不会是最优的。当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受到影响时,付出代价的不仅仅是高收入个人。。。资本存量越高,工人的生活越好,他们的工资也越高,这使得工人的生产效率更高,并将其转化为工资“[12]
一种解释甚至可以用拉弗曲线的假设来解释,拉弗曲线假设税收政策的边际收益递减。近年来,似乎各国经济都有一个共同的优先事项,即降低总体公司税,以增加投资竞争,扩大税基,以满足税收需求,并支付赤字。如下表所示:2005-2010年全球平均公司税率。
资料来源:毕马威国际,2010年7月
无论这一举措是一种策略,还是为了使其公正,事实是,对于跨国公司或其海外股东而言,税收立法机构正在给予减免。各国政府正在实施这些税收改革,以鼓励在所有部门进行新的投资,并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另一方面,由于需要增加基础税。
政府的公共选择仅仅等同于私人决策。如果这些选择是合理的或可行的,我们就不太需要一个民主国家以非暴力的方式做出选择。然而,平等与经济效率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于行政成本、态度的变化、储蓄和投资行为的变化,富人向穷人转移一美元将导致少于一美元。
追求累进性会带来成本和风险,这意味着它必须始终与其他原则保持一致。追求进步与假装公平和效率充分一致,无非是重新创造一个从最广泛的追求意义上讲将更加富裕和高效的社会。最后,对不同收入水平的人进行平等的税收处理,将通过对收入相等或不相等的人进行平等征税,消除税收引起的扭曲,从而引导效率和公平收益。当然,上面提到的最后一个特征很难被证实,因为社会有机体的各个部分完全相互依赖。公平是个人所偏好的服务,与所有服务一样,它应该被优先对待。至少必须考虑累进性这一最终主张源于对公平的需求。
对于经济学家来说,公平不仅是一个合法的调查领域,而且对于任何必须平衡各种公共行动的利益和成本的未来决策者来说,公平也是一个必要的工具。不考虑公平的公共财政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身体。艰难选择的存在并不意味着缺乏可行的选择。假设一个人找到50美元。他或她也许可以想出一百万种好的花钱方式,他或她也可以找到一万亿种浪费钱的方式。总之,尽管有许多复杂的来源,但公平原则是评估和判断政策的首要标准。我们的民主世界就不可能是这样。当然,今天许多糟糕的政策只不过是因为对平等正义的要求考虑不足。垂直公平和个人公平之间的紧张关系将永远保持不变。税收是改革社会民主所依赖的工具。政党应该对税收制度表现出强烈的兴趣,以此来表达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良好关系。税收应体现信任和同意,从而对社会的力量和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00多年前,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预言了增长的道德效益——收入和幸福之间的关系。他注意到,在进步的状态下,当社会前进到进一步的获得时,那么庞大的人民身体的状况似乎是最幸福和最舒适的;虽然处于平稳期,但人们却处于悲惨的衰落状态。
有直接证据表明,降低税收和减少政府干预可以增加幸福感。史密斯(A.Smith)著名的“自由放任”一词主张,这不应该受到国家的关注。瑞士一所大学的研究发表了《幸福与政府干预之间的关系》:
“我们的结果表明,生活满意度随着政府支出的增加而降低……政府的有效性降低了生活满意度,但只有在国有部门已经很小的国家……生活满意度随着政府积极参与经济而降低……生活满意度的数据来自第三和第四波世界价值观调查……证据uite明确支持公共选择观点,即政府过度参与对个人生活质量有害。。。因此,我们的结论是一个相当简单的政策含义:有兴趣最大限度地提高选民生活满意度的政府,无论其意识形态如何,都应限制其对经济的直接干预,以允许选民享有高度的个人自由。”[17]
经济增长还为人民带来其他好处,如和平、容忍和更好的行为。《经济学人》写道:
“历史表明,不断增长的繁荣使人们更加宽容,更愿意和平解决争端,更倾向于民主。停滞和经济衰退与不容忍、种族纷争和独裁有关……如果人们的生活水平相对于过去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他们将不再关心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如果与过去的生活水平相比,y的生活水平并没有提高,他们更关心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结果是沮丧、不宽容和社会摩擦。简言之,增长既有道义上的好处,也有物质上的好处。“ [18]
经济增长不是长生不老药,它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经济更加繁荣肯定会使许多问题更容易处理。税收制度鼓励政府转向最佳税收政策,从而有助于促进增长。诚然,不同经济体之间的税收竞争影响着它们的经济表现。经济自由化的强大力量、政治压力的平衡以及政府规模和权力的扩张,无疑有利于重新审视各个经济体的税收制度。换言之,全球化和竞争的现代时期有助于建立最佳的税收制度,或许不能使世界变得更好,但当然可以防止世界朝着错误的方向发展。
减少逃税的正确途径——在欧洲,地下经济占16%以上。[19] 经济产出。在希腊和意大利等一些国家,四分之一以上的经济活动发生在地下。毫不奇怪,影子经济存在的最大原因是税收负担:
“在几乎所有的研究中都发现,税收和社会保障缴款负担是影子经济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税收负担对影子经济影响的实证结果……都发现了税收对影子经济影响的统计重要证据”。[20]
税率越低,使用合法或非法手段隐藏资金的动机就越低。换句话说,当税率较低时,人们愿意向政府报告更多的收入。同样,较低的税率和更好的税收制度减少了地下经济,例如,在俄罗斯,13%的统一税率大大提高了实现率。如果政府行为不负责任并实施高税收制度,税收履行也可能在道德上受到质疑。因此,逃税可能会减少税收收入,从而减少政府规模,如下所述:
“……似乎有一种共识,即在税收不公平、政府行为不当或政府不合法的情况下,允许逃税。”
另一位作家问道:
“如果你生活在一个腐败的政府下,其中很大一部分税收流向了腐败的政客及其朋友和家人……如果你处于高税收等级,而政府拿走了你90%以上的边际收入……如果政府将税收制度用作重新分配收入的手段,而不是资助合法的政府职能,你有理由逃税吗?[23]
道德考量——在适用累进税时,国家假设收入较高的人或公司应作为“社会正义”的问题做出更多贡献然而,应该记住的是,这些收入是那些获得这些收入的人的私有财产。否则的假设就是将成功定为犯罪,当然,如果我们将成功人士视为罪犯,他们要么会这样做(通过避税),要么会去其他地方(导致人才流失)。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实施一种制度,鼓励人们进入市场并在诚实努力工作具有最高道德价值的信念下进行竞争,那么这些人更有可能在法律框架内运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个人,而不是反过来。只有当个人未能达到这些高期望时,国家才应通过司法进行干预,以确保法律得到执行。
换句话说,人们应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个人目标。国家不应干预渐进和渐进的负担。相反,它应该允许表达真正的团结,而这种团结绝不能强加,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对他人慷慨。国家的职责不是决定不同公民应缴纳多少税来满足穷人的需要;正是公民自己能够而且应该出于对邻居的慈善而自由地这样做。人类的许多伟大作品都是由私人资本资助的。在世界各地,无数人捐赠了部分私人财富,用于建立项目、基金会、学校、大学、研究机构、博物馆等,从而提高了其他人的生活质量。总的来说,与用公共资金支付相比,这些改进的实现成本更低、效率更高。[24]
然而,国家有责任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但不是通过没收纳税人的利润,而是通过公平和严格的财政政策获得真实的金钱。
总之,累进税是一种恶毒,如果国家要发展和繁荣,就必须根除这种恶毒。取消累进税也是保护个人自由的一种方式。幸运的是,发达国家的趋势似乎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抓住机遇、创新和进步是我们对子孙后代的道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