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答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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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答辩程序
一、 审核:到机械学院研究生科
1、 在答辩前至少提前15天提出答辩申请,领取申请学位材料
2、审核学分是否修满:审核课程学习及论文必修环节是否齐全。
3、审核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员提交不合格证书,后果自负。
4、审核学员是否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一篇(已发表的请带原件及1份复印件,已录用的请带录用通知)。
5、均符合条件,则领取工程硕士申请学位材料档案袋一袋并可同时对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字后的学位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印刷学位论文。
二、 论文评阅:要求3位专家评阅,其中一位评阅人为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工程领域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三、 答辩审批(待3份评语收齐后)
1、学员带上收回的论文评语(3份)到机械学院研究生科,带上论文定稿表(1份),答辩审批表(2份),学位评定书(2份)和单位介绍信(1份),办理答辩审批手续(各种表的填写见备注2,以上表格学员必须在能填的地方都填上)。
2、学员携带所填表格、学位论文、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4份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4份复印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中科技大学的学术论文一篇(已发表的请带原件及1份复印件,已录用的请带录用通知)到研究生院办理答辩审批手续。具体步骤如下:先到综合教育办公室审核成绩,再到学位办办理答辩审批手续。(综合教育办公室和学位办均在研究生院楼一楼,其中在学位办办理审批手续时需交费200.00元)
研究生院办理答辩手续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四、 答辩(由导师组织安排)
五、到校研究生院学位信息工作站(图书馆对面)录入《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六、答辩后交材料到机械学院研究生科
1、硕士学位论文3本(含原件)
2、学位申请及评定书2份
3、学位论文评语3份
4、基本信息表登记表1份
5、单位介绍信1份
6、1寸彩色照片1张(办学位证用)
7、答辩评审表1份(另1份已经留在研究生院学位办)
8、 定稿表1份
9、 学位评审费100.00元。
10、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七、获得学位者学位证书的领取:请学员于每次学位授予后直接到校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需带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学位证工本费50.00元及领取人身份证(如果代领,还应带上委托书)。学位授予的时间:上半年约为六月底,下半年约为十二月底。学员领取学位证后,再到机械学院研究生科领取档案材料并转交本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存档。
注1:学校每年授予两次学位,分上半年和下半年。欲申请每年上半年学位者,请于4月25日前交所有答辩材料;欲申请每年下半年学位者,请于10月25日前交所有答辩材料。
注2:填写工程硕士申请学位材料档案袋中的有关表格详细注意事项
1、论文定稿表:申请学位专业为机械工程或工业工程
2、答辩审批表:申请学位的工程领域名称:机械工程或工业工程;评阅人,答辩委员和答辩秘书人员名单由导师确定,由学员将上述人员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及从事的学科专业都填上。
3、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申请号码为学号;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按原件大小复印,不要缩放;考试课程及成绩由校研究生院打印;导师评定及基层单位意见应签上。
4、基本信息表:由学员填上相应的信息后,
5、单位介绍信: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6、论文评语:由评阅人写出评阅意见及修改意见,并签名。
7、答辩评审意见:答辩时由答辩委员打分。
8、所有表格均必须用钢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不得打印。
9、如学校规定有变化,上述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不再另行通知。